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敬志勇先生)
作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5次(现场或通讯表决),本人实际出席5次(现场或通讯表决),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2次(现场或通讯表决),本人实际出席2次(现场或通讯表决),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二)投票情况
公司在2022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22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所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时间 | 事项 | 意见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 2月15日 | 关于公司 2022年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预计 2022年银行贷款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审议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 2022年 11月 9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九次会议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 11月 25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司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研究董事、独立董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一方面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时间,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和查阅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jingshh@163.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敬志勇
2023年 4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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